4月25日,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监管,督促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杨方配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新规将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新规明确了豁免范围,首先要求上市公司审慎确定暂缓与豁免披露事项,并将可以豁免的事项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公开后可能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信息,统称国家秘密;另一类是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统称商业秘密。
新规还明确三种豁免方式,包括:豁免按时披露临时报告,也就是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采用代称、 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证券法》以公开为原则,设专章规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考虑到上市公司活动复杂,部分应当披露的信息可能属于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公开后可能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或者损害公司、 他人利益,中国证监会部分监管规则和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了披露暂缓、豁免制度,在公开原则和保密要求之间加以均衡。
从实践看,豁免披露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相关制度安排散见在不同规则中,部分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投资者不熟悉、不了解相关制度安排,不理解豁免披露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也有个别信息披露义务人以涉密为名开展业务宣传杨方配资,引发泄密风险。还有个别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嫌滥用豁免制度,规避披露义务。证监会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有必要制定统一的专门规定。
新规要求:上市公司要制定披露豁免制度, 明确内部审核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不得以涉密为名进行宣传;对豁免披露事项进行登记管理,登记材料定期向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在强化外部监管方面,新规明确,对未按照规定建立豁免披露制度的,依规处理;对不符合条件豁免披露的,追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责任;对利用豁免披露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罚。
记者:孙杰杨方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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